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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發展區 VS 新市鎮系列之三 – 強徵土地不如換地效率高 (信報 B15)

2012-08-16 · 土地及房屋 · 原站原文 ↗

作者:鄭釗平

 

 

政府甫宣佈動用公帑 400 億,在新界東北收地,發展新市鎮,即惹來各方批評。焦點是用錢強行收地道理上講得過嗎?執行上又行得通嗎?

新界土地問題,紛擾百多年。本文再從法理角度探討政府新提出的強徵收地「新市鎮模式」的可行性。

談收地,不能只講冰冷的法律基礎,因為在地少人多的香港,居民愛地如命,收地等於切割這條相連的命根;切割稍有出錯,民眾即呼天搶地;就算收到地,若安排不妥善,民眾心中的傷口仍隱隱作痛,成為日後民情反撲的計時炸彈, 對社會和諧絕無好處。

香港早期的新市鎮發展,前布政司鍾逸傑爵士是主其事者,在多年的工作中收地無數,不料晚年反過來被政府收地逼遷。

原來政府 2001 年收地擴闊青山公路,鍾逸傑原擬安享晚年的深井「龍景」大宅也在收地範圍之中。他雖多番遊說政府各部門,但收地的事他最清楚,只要政府拿起<收回土地條例>,搬出「公共用途」這柄尚方寶劍,他也欲辯無從。最後他拿了賠償,在灣仔租地方居住。筆者提起這件往事,他苦笑道:「四十年後,我竟然被人收地,都算因果報應罷!」

無怪鍾逸傑最了解收地官員和居民雙方的感受,他說一片土地被政府收了就不見了,居民一定心痛,所以減低心痛的最佳方法是一地換一地。但無法即時換地又怎辦?這裡他講了一則小故事,五十年代他到荃灣收地,民情洶湧,一位測量師Crunden,想出一個以承諾將來交換土地的收地方法安撫鄉民。這方法後來演變成大家熟悉的換地權益書。權益書有甲乙兩類,一般稱為 Letter A 及 Letter B。若居民跟政府達成協議,自願交出土地的,叫 Letter A;若屬政府徵地的則叫 Letter B。

 

換地制度釋放土地潛力

換地權益書跟土地期權無異,因為換地權益書承諾給予持有人日後可在新界土地拍賣時,按被徵的土地面積以五比二的比例換回「私人發展項目」用的土地,可興建商住或工業樓宇;而權益書可自由轉讓。

換地權益書其實是當時殖民地政府挖空心思,以便順利徵地的妙計。鍾逸傑在回憶錄<石點頭>中也提到,英國於 1898 年接管新界時,時任港督卜力(Henry Arthur Blake)為安撫新界民眾,宣佈本地人從前的權利將得到尊重,中國的法律和風俗也將保持:「公共辦事處、改善工程,或者官方用途所需之土地,均將以合理價錢收購。」

換地權益書不單可保住港英政府早年的承諾;村民雖賣了地,但生活水準大大提高,又有「土地期權」在手,日後可分享地價升值的成果;而且換地權益書容許轉讓,發展商大量收集後,可建大型工、商、住宅,發掘土地發展潛力,又可搞活整體經濟。最後,政府官員只要拿出有限公帑,就收地成功推展基建,可謂官、民、商、社會四贏的局面。

雖然換地權益書因回歸在即的緣故,於 83 年劃上句號,但既然香港已回歸了 15年,而換地發展的好處又立竿見影,政府應吸取 50 年代的經驗,大膽地提出一種配合今日社會環境的換地模式,不應停留在徵地那種人人都是輸家的發展模式。

 

分享土地潛在價值 促進效率

徵地安排最大的爭端是賠償的訂價。根據收地尚方寶劍<收回土地條例>第 12C

條文,賠償不會考慮「土地潛在價值」,所以不以市價賠償。換言之,即使那塊

農地過了許多年,升值不少,價格早在附近建成的豪宅大屋上一一反映,但那塊土地一旦被徵收,也只按原先農地價、而不參考附近的豪宅價值的市場現實來賠償。

身兼屯門鄉事會主席的律師會前會長何君堯律師說,12C 這條法例能打擊那些知悉政府發展大計、早早「落釘」的投機者,有效保障政府收地時不致受無理要求所困,但卻叫原居民無法享受到土地的「潛在價值」的利益。「一塊未經琢磨的鑽石,價值也不能當一塊石、一塊炭計算。」何君堯說:「一塊農地也不能只當農田計算,業權人期望升值非常合理,不能不計算在內。」

過往港英政府收地以換地的機制收地,業權擁有人大多樂意接受,有助迅速發展當年的新市鎮,在安置迅速膨脹的人口,提供經濟發展的空間有很大的貢獻。換地機制之所以受落,是因為換地讓業權擁有人分享土地的潛在價值。

相反,現時的<收回土地條例>,賠償不會考慮「土地潛在價值」,試想想,如果一片農地或村地的擁有人,以一個相當低的價錢被徴收了地,而這塊地重新規劃後,在市場上流轉,售價高出數倍、甚至數十倍,他能不怨恨嗎?不考慮潛在價值的賠償方法,必導致政府與土地業主在賠償的問題上糾紛日增,甚至引起訴訟,拖慢發展步伐。政府原意是想透過收地加快土地發展進度,現在卻是適得其反。

發展縱是硬道理,即使後面有法律基礎,但執行起來也不能不顧民情,更加不能置香港自由經濟的核心價值不顧,否則便難以達到持續發展的目標。一個合乎今日社會狀況的換地機制,既尊重村民產權、與民分享土地發展的成果,亦有助於發展順利進行,還望政府認真考慮。

(新界西立法會候選名單有何君堯、梁志祥、廖成利、郭家麒、陳恒鑌、譚耀宗、麥美娟、麥業成、田北辰、梁耀宗、李永達、陳樹英、陳強、陳偉業、李卓人、陳一華和曾健成)

 

 

2012 年 8 月 16 日刊登於信報B 版15 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