範式轉移系列之九 – 新發展區建議的啓示 (信報 B16)
作者:凌偉明
今年 1 月 7 日,發展局同一天內舉辦了兩場公眾諮詢會。一場是「在維港以 外填海作為土地供應策略」的專題討論會,另一場則是「有關在洪水橋興建新發 展區」的諮詢會。在填海取地的策略簡報中,發展局前設的定論是:認為以更改 土地用途和向業主收地作為土地儲備方法是不適合的。
筆者在本系列上一篇文章(〈維港以外填海豈能優化土地供應策略〉,刋 3 月 28 日《信報》)中指出,這正正就是政府應該在土地政策上打破固有思維,衝 破框框的原因。
反之,在洪水橋興建新發展區的議題上,發展局提供的公眾討論文件,以及 其在2008和2009年之間爲古洞北、粉嶺北及坪輋/打鼓嶺的三合一新發展區諮詢 公眾時提供的摘要文件,均也顯示政府在持續發展上,不乏較現實的思考,並都 將這些地區在持續發展的策略位置勾劃出來。它們的共通點是,新發展區有公路 和鐵路網絡,鄰近深圳,南北相接,佔盡地利,可配合珠三角的經濟發展。
古洞北、粉嶺北及坪輋/打鼓嶺新發展區發展概念資料,有發展主題,有土 地作居住、工商業,以至保育用途策略和有目標。
至於洪水橋的摘要文件,則未有提供如三合一新發展區的發展概念資料,而 較集中介紹現時的土地使用、業權、交通、基建、文化遺產和生態環境等情況, 相信在下一輪諮詢時,政府必會秉承持續發展的原則,提出整體的發展概念。
保育議題 近年興起
事實上,政府新界東北新發展區規劃及工程研究的網頁上,也列出了2009 年香港大學的天水圍新市鎮研究報告,相信政府一定會汲取天水圍規劃上沒有能 夠提供足夠的職位和社區設置、人口明顯偏向於低收入群組的教訓,讓這幾個新 發展區具備持續發展的條件。
從整體看,四個新發展區涉及土地總面積約為16平方公里,即全港面積1108 平方公里的1.4%左右(表一)。其中,規劃作農地和鄉村類發展用的土地,佔發 展總面積約三成;規劃綠帶(Green Belt)也佔約三成。
粗略計算,這數類因建設新發展區而要進行改變土地用途的土地,共佔去發 展總面積的六成,約10平公方里。碰巧。在公、私土地業權方面計算,四個發展 區的私人土地面積也是佔發展總面積的六成土地(表二)。
土地契約與自然保育議題,是近年香港發展的主要挑戰,至今涉及改變農 地、鄉村和規劃綠帶土地作城市建設用,雖然是全港面積的1%左右,但肯定是較 敏感且具爭議的;政府隨後徵用私人土地,工夫也不會少。
農地用途 漸作改變
實現新發展區的設計和規劃不是易事,但觀乎公眾參與諮詢的結果,不乏支 持的論點和意見,總會是適合可行的。既然私人土地佔多達六成,如果政府不囿 於徵地然後拍賣的程序,而採取與民間共同發展的方法,甚至只是改變土地用途 的規劃,激發民間的自發動力,當可事半功倍。
根據現在香港整體的土地使用情况,粗略估計,每一百萬人口約由40平方公 里的土地,承載居所和城市建設之需,相等於香港土地面積總數的3.7%。按2007 年的估算,到2036年平均每年增加人口57000,撇除可能共用的交通等基建用地, 每年土地需求約是2平方公里,以安頓新增人口。
理論上,過去五年應存在10平方公里的土地供應,但實際情況卻非如此。政 府似乎並不着緊解決現時燃眉之急的土地資源問題,還投資人力、財力投放到研 究2047年也未必能見成效的填海取地策略,實在令人奇怪。
從洪水橋,古洞北、粉嶺北及坪輋/打鼓嶺三合一等新發展區項目的模式, 以至政府最近發展錦田周邊100公頃土地的建議看,政府的城市規劃模式是有所 轉變的,在已建設地區的邊際間,作小量發展。這種從小出發、脚踏實地的態度, 可以應用到改變荒廢農地上,作為穩定土地供應考慮的起點。
新界西北區不少農地由私人持有,政府的土地政策如何作出微調,方便荒廢 農地逐少改變用途,是目前應走的一步。以往保留新界農地的最大原因是,擔心 香港的主糧和副食品須全部依賴進口,所以留地復耕,可以防萬一。不過,香港 現時人口逾七百萬,仍然保留這種想法簡直是匪夷所思。
均衡發展 須要貫徹
配合香港的發展和不斷增加的人口,我們須要發展新市鎮,在逐步改變荒廢 農地用途時,我們仍然要貫徹「自給自足、均衡發展」的概念,規劃上必須體現 在服務型經濟中的均衡發展,照顧本土文化和環境保育的需要。
這是一個嚴肅、開太平的探索問題。範式轉移,也持續挑戰香港的持續發展。 際此,策劃土地使用,總要開放心靈,創新思維,以取得社會、環境和經濟平衡 發展。
|
估算新發展區涉及面積(公頃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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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
規劃土地用途 (現時) |
古洞北 |
粉嶺北 |
坪輋/打鼓 嶺 |
洪水橋 |
四區總數 |
比例 |
|
農地 |
140 |
60 |
140 |
0 |
340 |
21% |
|
綠化帶 |
140 |
85 |
5 |
220 |
450 |
28% |
|
鄉村發展 |
15 |
0 |
5 |
150 |
170 |
11% |
|
露天貨倉 |
45 |
0 |
5 |
45 |
95 |
6% |
|
綜合發展 |
20 |
0 |
0 |
90 |
110 |
7% |
|
政府機構社區 |
15 |
5 |
15 |
20 |
55 |
3% |
|
工業區 |
20 |
2 |
10 |
20 |
55 |
3% |
|
樓宇住宅區 |
0 |
0 |
0 |
190 |
190 |
12% |
|
露天空間 |
5 |
5 |
0 |
10 |
20 |
1% |
|
其他指定使用 |
5 |
0 |
0 |
5 |
10 |
1% |
|
康樂 |
0 |
0 |
0 |
45 |
45 |
3% |
|
未定 |
0 |
0 |
0 |
60 |
60 |
4% |
|
1,600 |
100%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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表一 新發展區現時土地使用概覽
|
新發展區 |
政府土地(公頃) |
私人土地(公頃) |
土地總面積(公 頃) |
|
古洞北 |
170 |
180 |
350 |
|
粉嶺北 |
95 |
105 |
200 |
|
坪輋/打鼓嶺 |
65 |
160 |
225 |
|
三合一小計 |
330 |
445 |
775 |
|
洪水橋 |
280 |
510 |
790 |
|
合計 |
610 |
955 |
1,565 |
表二: 新發展區及土地業權情況